近日,营口市石佛地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干警在日常履职工作中,敏锐排查发现并依法快速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问题,以精准有力的法律监督履职,切实把司法保障效能落到监管一线。
驻监检察干警与服刑罪犯张某某开展日常谈话时,张某反映其判决前曾被刑事拘留,但原审判决未依法折抵对应刑期。检察干警高度重视,立即核查原审判决书,发现文书仅记录取保候审情况,未记录刑事拘留相关信息。遂立即对张某制作笔录,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张某某所述自己被取保候审的日期与其判决书中取保候审的日期一致,说明其所说的判决前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可信度较高。检察干警初步判定该案可能存在遗漏刑事拘留期限、刑期计算有误的问题。为还原案件事实、纠正司法偏差,该干警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第一时间联系罪犯家属核实拘留事实,调阅原审卷宗,固定完整证据链。随后,立即依规向营口市检察院上报线索、启动监督程序,移送原审检察院办理。
经查,罪犯张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5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执行通知书载明刑期起算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但核查确认,张某某早在2023年7月便因本案被刑事拘留,直至同年8月变更为取保候审,该段先行羁押期限未依法折抵刑期,刑期计算确有错误。原审检察院收到线索后迅速处置,向原判法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原判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裁定,更正刑期计算,确认29日刑事拘留期限全额折抵刑期。
为表达感激之情,张某专门书写感谢信,对检察机关严谨履职、维护司法公正表示由衷感谢,并表示自己一定认真改造、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近日,营口市石佛地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干警在日常履职工作中,敏锐排查发现并依法快速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问题,以精准有力的法律监督履职,切实把司法保障效能落到监管一线。
驻监检察干警与服刑罪犯张某某开展日常谈话时,张某反映其判决前曾被刑事拘留,但原审判决未依法折抵对应刑期。检察干警高度重视,立即核查原审判决书,发现文书仅记录取保候审情况,未记录刑事拘留相关信息。遂立即对张某制作笔录,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张某某所述自己被取保候审的日期与其判决书中取保候审的日期一致,说明其所说的判决前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可信度较高。检察干警初步判定该案可能存在遗漏刑事拘留期限、刑期计算有误的问题。为还原案件事实、纠正司法偏差,该干警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第一时间联系罪犯家属核实拘留事实,调阅原审卷宗,固定完整证据链。随后,立即依规向营口市检察院上报线索、启动监督程序,移送原审检察院办理。
经查,罪犯张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5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执行通知书载明刑期起算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但核查确认,张某某早在2023年7月便因本案被刑事拘留,直至同年8月变更为取保候审,该段先行羁押期限未依法折抵刑期,刑期计算确有错误。原审检察院收到线索后迅速处置,向原判法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原判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裁定,更正刑期计算,确认29日刑事拘留期限全额折抵刑期。
为表达感激之情,张某专门书写感谢信,对检察机关严谨履职、维护司法公正表示由衷感谢,并表示自己一定认真改造、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