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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到石佛检察院调研
    时间:2018-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1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一行在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栾奕、姜红英等人的陪同下来到石佛地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在座谈会上,石佛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莉对石佛院司法改革和刑事执行检察两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重点、详细的汇报,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交流。

    于昆副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汇报内容后,首先肯定了石佛院的工作,他指出:石佛检察院队伍整体“心齐气足”,开展的工作“亮点纷呈”,提出的“加强刚性监督,“注重对监狱监督意见的实效”,“对法院裁定的监督按抗诉程序办理”等措施都很有特色。他强调,刑事执行检察作为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党中央、高检院高度重视的当下,全体干警更要提振精气神,使石佛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上一层楼。

    对石佛院下一步工作,于昆副检察长提出六个强化:一是强化政治站位。要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理念转变。要树立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同等重要的理念,把保障人权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将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工作作为增强人权司法保障工作实效的重要方面。三是强化履职能力要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围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刑事执行检察的重点工作研究,加强理论研究平台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本领,履行好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职责。四是强化监督实效。法律监督要有目标、有能力、有手段,体现出刚性,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五是强化规范提高。要研究权力的边界,厘清检察机关的权力和职责界限六是强化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战,要牢固树立创新理念,与时俱进做好院处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应对挑战。

    省院刑罚执行检察处副处长孙立民、强制措施检察处副处长阎海明、司改办副主任王忠贤、研究室主任科员王丽娜以及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张嵩一同参与调研,石佛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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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到石佛检察院调研

      2024-07-29


    4月11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一行在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栾奕、姜红英等人的陪同下来到石佛地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在座谈会上,石佛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莉对石佛院司法改革和刑事执行检察两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重点、详细的汇报,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交流。

    于昆副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汇报内容后,首先肯定了石佛院的工作,他指出:石佛检察院队伍整体“心齐气足”,开展的工作“亮点纷呈”,提出的“加强刚性监督,“注重对监狱监督意见的实效”,“对法院裁定的监督按抗诉程序办理”等措施都很有特色。他强调,刑事执行检察作为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党中央、高检院高度重视的当下,全体干警更要提振精气神,使石佛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上一层楼。

    对石佛院下一步工作,于昆副检察长提出六个强化:一是强化政治站位。要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理念转变。要树立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同等重要的理念,把保障人权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将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工作作为增强人权司法保障工作实效的重要方面。三是强化履职能力要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围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刑事执行检察的重点工作研究,加强理论研究平台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本领,履行好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职责。四是强化监督实效。法律监督要有目标、有能力、有手段,体现出刚性,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五是强化规范提高。要研究权力的边界,厘清检察机关的权力和职责界限六是强化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战,要牢固树立创新理念,与时俱进做好院处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应对挑战。

    省院刑罚执行检察处副处长孙立民、强制措施检察处副处长阎海明、司改办副主任王忠贤、研究室主任科员王丽娜以及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张嵩一同参与调研,石佛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了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