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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部署
    时间:2020-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部分省区监管场所陆续出现了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突显。“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落实好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监管场所的监督防控,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维持正常的监管秩序,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作出反应,于2月24日上午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侯莉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铉福及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侯莉检察长传达了省院于2月22日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紧急提示》,并对石佛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了详细部署。侯莉检察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要深刻认识防控疫情斗争的严峻性、紧迫性及防控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二是要充分认识我们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营口监狱和辽南新康监狱作为人员高度集中、空间严密封闭的特殊场所,疫情防控任务极为艰巨,必须严防疫情流向“高墙”之内。三是在非常时期采取灵活方式强化监督。严格按照最高检相关通知精神,守住无特殊情况不进入监区、监舍底线,加强日常监督,积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督手段,通过信息联网、监控联网、电话视频等开展检察工作。四是第一检察部干警要以监狱备勤干警的隔离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及家属,确保范围内墙里墙外零感染。

       会后,崔铉福副检察长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主动作为,分成两组,于当日下午起分别前往营口监狱和辽南新康监狱,按照既定方案有序开展网上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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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部署

      2024-07-29

    近日,部分省区监管场所陆续出现了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突显。“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落实好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监管场所的监督防控,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维持正常的监管秩序,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作出反应,于2月24日上午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侯莉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铉福及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侯莉检察长传达了省院于2月22日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紧急提示》,并对石佛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了详细部署。侯莉检察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要深刻认识防控疫情斗争的严峻性、紧迫性及防控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二是要充分认识我们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营口监狱和辽南新康监狱作为人员高度集中、空间严密封闭的特殊场所,疫情防控任务极为艰巨,必须严防疫情流向“高墙”之内。三是在非常时期采取灵活方式强化监督。严格按照最高检相关通知精神,守住无特殊情况不进入监区、监舍底线,加强日常监督,积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督手段,通过信息联网、监控联网、电话视频等开展检察工作。四是第一检察部干警要以监狱备勤干警的隔离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及家属,确保范围内墙里墙外零感染。

       会后,崔铉福副检察长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主动作为,分成两组,于当日下午起分别前往营口监狱和辽南新康监狱,按照既定方案有序开展网上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