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时间:2019-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抓好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落实,不断增强严格按照《条例》选人用人的制度性、科学性,5月7日下午,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侯莉主持,其他院领导、正科级干部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委组织部要求认真贯彻学习《条例》的有关精神,并对《条例》全文进行领学。随后,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孟凡栋对《条例》增添、修改、删除的内容,采取新旧对照的方式,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进行了详细解读。

    侯莉检察长结合我院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她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回答“选什么人”,指明“如何培养人”;突出政治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充实动议要求,着眼精准识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织密制度防范笼子。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侯莉检察长强调,新修订的《条例》,更加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学习贯彻《条例》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我院,应当格外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德为先,加强思想教育;以实为基,加大实践锻炼力度;以专为主,加强理论业务培训;以监督为保障,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侯莉检察长要求,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打折扣;二是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熟悉掌握规定要求,进一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学习要有高标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政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拓宽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更好地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发展。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24-07-29

    为抓好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落实,不断增强严格按照《条例》选人用人的制度性、科学性,5月7日下午,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侯莉主持,其他院领导、正科级干部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委组织部要求认真贯彻学习《条例》的有关精神,并对《条例》全文进行领学。随后,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孟凡栋对《条例》增添、修改、删除的内容,采取新旧对照的方式,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进行了详细解读。

    侯莉检察长结合我院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她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回答“选什么人”,指明“如何培养人”;突出政治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充实动议要求,着眼精准识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织密制度防范笼子。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侯莉检察长强调,新修订的《条例》,更加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学习贯彻《条例》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我院,应当格外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德为先,加强思想教育;以实为基,加大实践锻炼力度;以专为主,加强理论业务培训;以监督为保障,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侯莉检察长要求,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打折扣;二是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熟悉掌握规定要求,进一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学习要有高标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政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拓宽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更好地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