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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监狱监管安全检察工作
    时间:2017-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检察处开展监狱监管安全检察工作要求,切实消除监狱各类事故隐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自9月10日至25日,石佛检察院集中开展了监狱监管安全检查,对罪犯死亡、私藏违禁品、戒具使用、禁闭室使用、安全生产措施、监管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检查。

    经检查发现,营口监狱罪犯正常死亡尸体尚未火化的有三具,经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均属于正常死亡,目前监狱正积极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解决,我院派驻检察室人员积极配合、督促监狱尽早采取有效方法妥善处理。

    在对营口监狱及辽南新康监狱进行全面清监检查的过程中,清查出多件刃具、自制铁丝工具、黄色书籍、打火机等违禁品。针对发现的违禁品,我院第一时间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监狱及时整改落实。

    检察还发现监狱仍存在监控死角,以及部分生产车间摄像模糊不清,不利于监管,建议监狱及时增加和更新监控设备。

    通过此次专项清查工作,一些普遍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问题得以解决。通过查摆剖析,共发现监狱部门存在监管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8个,检察机关提出口头纠正意见5次;发出检察建议8份,使监狱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还进一步紧密了监管和监督工作关系,使检察机关与监狱部门的配合和沟通不断加强,双方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专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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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监狱监管安全检察工作

      2024-07-29

    为贯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检察处开展监狱监管安全检察工作要求,切实消除监狱各类事故隐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自9月10日至25日,石佛检察院集中开展了监狱监管安全检查,对罪犯死亡、私藏违禁品、戒具使用、禁闭室使用、安全生产措施、监管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检查。

    经检查发现,营口监狱罪犯正常死亡尸体尚未火化的有三具,经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均属于正常死亡,目前监狱正积极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解决,我院派驻检察室人员积极配合、督促监狱尽早采取有效方法妥善处理。

    在对营口监狱及辽南新康监狱进行全面清监检查的过程中,清查出多件刃具、自制铁丝工具、黄色书籍、打火机等违禁品。针对发现的违禁品,我院第一时间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监狱及时整改落实。

    检察还发现监狱仍存在监控死角,以及部分生产车间摄像模糊不清,不利于监管,建议监狱及时增加和更新监控设备。

    通过此次专项清查工作,一些普遍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问题得以解决。通过查摆剖析,共发现监狱部门存在监管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8个,检察机关提出口头纠正意见5次;发出检察建议8份,使监狱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还进一步紧密了监管和监督工作关系,使检察机关与监狱部门的配合和沟通不断加强,双方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专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